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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咸阳市泾阳县治超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
索引号: | ZDDBG168528 | 发文字号: |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咸阳市泾阳县治超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发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0-03-30 |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(运输)局,省公路局、厅运管局:
针对咸阳市泾阳县石料厂随意装载、源头监管不力、超限车辆绕行严重、部分干线和农村公路受损严重、地方黑恶势力暴力抗法事件频发、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,省厅在2009年10月召开的收费治超会上进行了通报,并向咸阳市交通局下发了限期整改督办单,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虽然采取了关停整顿石料厂等措施,但效果不佳。省厅在2009年10月29日、11月7日、11月8日、2010年1月23日、3月2日组织的多次明察暗访中,发现以上问题依然存在。3月12日,距离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治超"春雷行动"新闻发布会后不到35小时,就发生了泾阳县石料超限运输车主殴打高陵路政的暴力抗法事件。陕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泾阳县治超不力问题进行曝光后,省厅和厅直有关单位又进行了现场督办。但在3月28日省厅明察暗访时发现,泾阳县运料车严重超限超载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、源头失管、绕行严重。3月29日,省厅组织公安、路政在高陵县开展了集中打击超限超载活动,泾阳县大量的超限超载运料车在上路后"望风而避",在查扣的12台泾阳县超限运料车中,经称重,核定40吨的车辆车货总重均达到80吨左右、超限严重;在集中打击过程中还出现了暴力抗法的苗头,所幸西安特警及时赶到才没有发生冲突。
从省厅近期组织的明察暗访来看,虽经多次督办,但泾阳县依然存在源头监管失位、短途超限绕行失控、路面损毁严重、暴力抗法等突出问题,政府治超主体责任亟待落实、治超力度亟待加强。为严肃治超要求,经省厅研究决定:从2010年4月1日起,暂停泾阳县所有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、养护的项目和资金,由咸阳市交通局立即汇报咸阳市政府并督促泾阳县进行整改。整改后,由省公路局和厅运管局联合组织验收,视整改情况再做处理。如整改不到位,省厅将对咸阳市公路建设、养护的项目和资金予以限制。
专此通报。
二○一○年三月三十日